曾建元(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
六月十八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以二十八以八的懸殊票數,否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交的〈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公眾諮詢報告及方案〉, 代表了香港全民意志對於中國共產黨黨國主導的行政長官假普選方案說不,這是香港人民在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長期抗爭後的重大勝利,這也意味著共產黨黨國和 香港梁振英政府的重大挫敗。在一切爭端回歸現制的原點,亦即維持現行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的方式,則香港人民雖然沒有針對特首直接投票的權利,但泛民主派仍有 機會推舉自己的候選人參與特首選舉,利用選舉宣揚自己的政治理念和主張,讓自己的城邦願景能在特首選舉過程中被人民看見。
從共產黨以曲解〈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五部曲方案來拖延推遲香港人民自決改變特首選舉方式的時間,再從國務院新聞辦公室頒布之《"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我們已可非常清楚地斷定,共產黨根本無意於讓香港人自選特首,讓香港擁有民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上,一切要服 從於共產黨的領導,他們蠻橫地宣稱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原則,愛國和愛港或許只是共產黨對於特首在政治上的期待,「愛黨」,卻是共產黨以憲法之名提出 的誡命。
於是,香港的政改自始就是一場悲劇,是兩種文明的對撞:對香港人而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朝代裡,或許他們永遠等不到雙普選實現的一天,面對撲天蓋地的威脅 和利誘,商談民主、民間全民公民投票、雨傘革命,乃至於立法會否決政改,都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反抗,目的只是為了維護香港人的尊嚴,〈基本法〉賦與的最後權利;對共產黨而言,悲哀又何嘗不在,讓世人見到其對於〈中英聯合聲明〉的毀約背信,對〈基本法〉的硬抝瞎掰,流氓強盜一般層次的法治素養,以及梁振英 逢迎上意隻手遮天下導致黨國對於香港形勢的根本誤判。
香港政改仍有其法律程序必須走完。無視七十九天雨傘革命公眾意見的港府報告被否決,表示港府的報告弄虛作假。依照〈基本法〉的精神,港府仍有責任向立法會提 出新的符合香港民意的報告,當然,如果港府行政怠惰或刻意杯葛,或許立法會難以對其究責,因為港府的主子不是香港人民,而是共產黨。但我們仍然要對聲稱要依憲執政、依法治國的共產黨提出呼籲,儘快和香港泛民主派展開對話,召集陸港的憲法學者進行新方案的研議。中國大陸的〈香港基本法〉專家責任特別重大,在 港人自治和中央管治之間,特首普通選舉的自由競爭以及中央人民政府基於法治對於特首的監督之間,並不是沒有容納其他制度想像的空間,他們應當為共產黨和香 港間的僵局,在法治的框架中尋求解套。
香港檢察機關對於香港佔中運動雨傘革命參與者的司法追訴尚未全面展開,這是維護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下香港普通法傳統和司法終審權的另一個戰場。立法會證明了佔 中關於特首列入公民提名方案的訴求,是港府必須在政改諮詢報告中納入思考並向立法會忠實反映的重要民意,真普選聯盟期待符合國際標準和人類常識的普選,並 不是無理取鬧。這些折衷方案被港府和共產黨的刻意排除,正是佔中運動必須要採取公民抗命形式的正當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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