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4
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本月20日起召開,23日結束,晚間7點發布公報(全文)。公報中說明,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公報也簡述《決定》的內容,公布人事變動,開除與遞補中委與候補中委。對於周永康案,並沒有如外界期待地做出決定,對此明報引消息指出,這是中紀委對周的調查仍未結束,未向中央呈交報告。
四中最重要的文件,即《決定》,要在幾天後才公布,屆時中共「依法治國」框架的全貌才能顯現。相關的人事制度調整,也剛要開始,例如25日的中紀委四中全會,可能宣布成立頂層反腐機構。本文先就公報的重點與內外解讀做一彙整。
1. 公報重點
架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其中的體系、原則、任務等,可見人民日報圖解。
理論體系:在馬列毛鄧江胡的指導思想後,首次列出要「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再來的順序為「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以黨的領導優先。
制度建立:公報中列出了多項新制度建立的要求
- 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
- 增加公民參與立法途徑
- 建立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終身責任追究制度
- 健全行政裁量制度、落實執法責任制
- 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 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 實行辦案品質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
-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
- 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
- 法治建設納入政績考核
2. 解讀與評論
新京報:有學者認為,公報將習近平之前提到的「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寫入公報中,是最大突破。針對憲法監督制度有望被啟動、設立跨行政區劃的法院和檢察院、從律師法學專家中招收立法工作者推動法治隊伍專業化、將法治建設納入政績考核作為硬性指標,也為評論讚賞。
新媒體:澎湃新聞網的評論則指,憲法解釋機制、憲法違憲審查機構、司法職業化、首提法治體系等,都是富有新意的提法。近來很活躍的人民日報客戶端「黨報評論君」,從理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人才、黨的領導等7方面,預測《決定》的可能架構。他也「預測」,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通過的司法改革方案,會是《決定》中司法部分的基礎。
紐約時報:中共希望能把法律制度變得更可預見,以解決對中國受政治影響的腐敗司法制度普遍不滿的問題,但同時保持黨對法院的牢固控制,但這些不會削減黨的權力。
金融時報:富有村事件和公報中的一些措辭,突顯出國家主席習近平面臨的困難:在改善治理、透明度和問責制的同時,試圖保持絕對的政治權力和加強威權體制。全會傳出的第一條信息是,重申黨對國家的領導,和黨對司法體系至高無上的絕對權力。
BBC整理日媒評論:"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即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法治。部分主要報紙還共同指出,四中全會公報對香港強調堅持一國兩制,是表達對目前香港佔中行動的不讓步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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